长恨歌之浮生一梦 雨滴敲打着雕花木窗,林秋合上那本翻得卷边的《白氏长庆集》。指尖在“天长地久有时尽,此恨绵绵无绝期”一行久久停留,一滴无意坠落的墨汁洇透了宣纸,也洇开了时光的缝隙。她伏在案上,倦意如潮水般涌来,意识渐渐沉入一片温暖的混沌。 再睁眼时,沉香亭北的牡丹正开得灼目。金线盘绣的裙裾拂过汉白玉阶,惊起几只白鹤。铜镜中映出一张明艳不可方物的面容,眉间花钿如血,眼波流转间尽是盛唐的风华
长安城的春天来得比往年更晚一些,护城河边的柳树刚刚抽出嫩芽,苏晚便背着药箱出了城。她一身素衣,长发只用一根木簪松松挽起,面容清秀却透着几分冷淡,像是这人间烟火都与她无关。 她是个医女,在这座城里住了三年,治过不少达官贵人,却从不结交权贵。旁人都说她性子孤僻,只有她自己知道,她在等一个人。 等一个早该回来,却迟迟没有音讯的人。 那人是她的师兄,也是她此生唯一放在心上的人——沈长宁。
找存在感的病 林默的病是在一个下雨的周二确诊的。没有化验单,没有医生,只有他自己对着镜子里那张疲惫的脸,轻轻说了一句,我好像得了找存在感的病。起初只是些微不足道的细节,像指甲里的倒刺,不致命,却总在不经意间刺痛神经。课堂上他刻意提高音量回答一个明知无人关注的问题,结果教授连头都没抬。社团招新时他穿上夸张的荧光外套,站在人群最边缘挥舞传单,却只引来保洁阿姨一句轻声的注意台阶
这才不是恋爱小说呢 高桥优一这辈子最讨厌的东西,就是恋爱小说。 准确地说,他讨厌一切以恋爱为主线、动不动就脸红心跳、误会来误会去、最后在樱花树下接吻的烂俗故事。他的人生格言是“逻辑至上,效率第一”,连午餐都是在便利店买三个饭团五分钟解决,怎么可能浪费时间在那种毫无生产力的事情上。 所以当他在校门口被一个穿着兔子玩偶服的女生拦住、硬塞了一本手写的小说稿时,他的第一反应是拒绝。 “对不起
占卜 我第一次发现自己能听见物品的“心声”,是在十三岁那年的夏天。 那天母亲在厨房切菜,我路过灶台时,忽然听见一个细小的声音在说疼。我以为是窗外的蝉鸣,没太在意。可那个声音一遍遍地重复着,带着某种金属质地的颤抖。我停下脚步仔细辨认,才发现声音的源头,是母亲手中那把用了十几年的菜刀。 “疼……太疼了……让我休息吧……” 我愣在原地,盯着那把刀看了很久。刀刃上布满了细密的卷口
佔有姜西 第一章 初遇 深冬的荣城,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街道。姜西裹紧身上的旧棉袄,快步穿过老城区狭窄的巷子。她刚从医院回来,母亲的治疗费像一座山压在她肩上。 “让让!” 一声急促的呼喊从身后传来,姜西还没来得及反应,就被一股力量拽到了墙边。一辆黑色轿车疾驰而过,溅起的泥水擦着她的裤脚飞过。 “走路不长眼睛?” 拽她的人松开手,语气冷硬。姜西抬头
长安绮夜谭 上元节的长安城,灯火如昼。朱雀大街两侧,绢灯、琉璃灯、走马灯次第亮起,将整座皇城映得宛如人间幻境。林砚站在靖安坊的坊墙下,指尖轻轻抚过腰间那枚半旧的玉佩。他是司天台的一名典籍校勘,平日里只与残卷古籍打交道,今夜却因一封匿名密信,踏入了这喧嚷的夜色。密信上只有一行字:子时三刻,平康坊南巷,寻灯破局。落款是一枚残缺的梅印。林砚皱眉,这梅印他只在父亲遗留的卷宗中见过。父亲曾是钦天监正
《总裁总宅不霸道》 林夏第一次见到沈砚,是在一条堆满快递纸箱的老街巷口。 按照公司宣传部的行程表,今天该拍摄集团总裁的专属形象片。外界传言沈砚冷血寡言,常年坐镇顶层办公室,连呼吸都带着生人勿近的气场。林夏提前准备了三套商务方案,甚至背好了应对突发性冷场的话术。结果导航显示总裁私邸就在老城区,她推开一扇掉漆的铁门,迎面撞上一个穿着宽松家居服、手里拎着两袋蔬菜的男人。 沈砚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购物袋
走廊 午夜十二点,教学楼三楼的走廊灯准时熄灭。林野站在楼梯口,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在空旷的空间里被无限拉长。这里是市立三中最偏僻的东翼走廊,连接着旧图书馆和废弃实验室,平时除了值日生,几乎无人踏足。但今晚,他必须来。三天前,他在走廊尽头的通风口捡到一个金属校牌,上面刻着苏晚的名字,日期却是七年前。更诡异的是,校牌背面用红笔写着,别回头,一直走。 林野握紧校牌,迈步走进黑暗
最好的我们 高三的教室总是弥漫着粉笔灰与旧书页混合的气味。窗外的香樟树年年抽芽,窗内的我们却在倒数着分离的日子。林夏坐在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,笔尖在草稿纸上无意识地画着圆周。周屿的座位在她斜后方,总是转着笔,偶尔将一张画满鬼脸的草稿纸从头顶滑下来,精准地落在她的练习册上。那时的喜欢是安静的,像春日里悄然融化的雪水,不声不响,却早已渗进土壤。 林夏知道周屿会在晚自习停电时偷偷打开手电筒





